當然,「鎖鏈」與「束縛」是指同一件東西,可是「斷開」與「扔掉」則有進展。這不可能只是句型上的差異。另一方面,請思想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: 但祂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, 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; 加在祂身上的刑罰使我們得平安, 因祂受的傷我們得醫治。 前面兩行比較像同義平行句,因為配對的字「刺透/壓傷」和「過犯/罪孽」,在意義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。主張綜合法的人則認為,第二行強化了第一行,因此兩行並非純粹同義。可是既然沒有添加新意,所以應當可算為「同義平行」。後面兩行則顯然是綜合平行。第三行講到方法,第四行談到結果。詩篇一〇三篇3節的平行概念則更困難: 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 醫治你的一切疾病。 有些人將第二行解釋為身體的醫治。聖經的確將靈性與身體的醫治連在一起;在耶穌的醫治神蹟中,兩者經常結合在一起(參路五20)。可是我們必須小心,不要據此擴大詩篇的平行句。雖然這解釋有可能,但是在詩篇一〇三篇卻有爭議。其中兩處配對的字—「赦免/醫治」、「罪孽/疾病」—在聖經中常作同義字用,而在這裏的上下文中,我認為不應當將身體的醫治加在靈性的醫治之上。這裏的平行句法或許非常強,因此動詞乃是指靈性的醫治。不過,最近的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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